个人所得税及其相关的计算学习

第一阶段 速算扣除数
第二阶段 工资与纳税
第三阶段 年终奖和它的雷区们

 

  最近关注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不同工资水平的人税后工资大概是多少、速算扣除是怎么算的等等。然后抽空查了下资料,确实学到不少东西,分享一下。

第一阶段 速算扣除数

  提到个人所得税,我首先想到是阶梯纳税表、五险一金和附加扣除三个东西,单独拿出来说都好理解,我们的个人纳税是阶梯分段计算的,纳税基数是扣除各种费用后的金额而不是工资实际金额。

  纳税基数专有名词叫"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纳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减除费用就是起征点5000/月,全年60000;附加扣除就是五险一金,实际上是三险一金,因为生育和工伤保险金两个不需个人缴费,全由公司缴纳;专项附加扣除就是每年年初汇算清缴扣除的6个专项(也有称7个)。其他扣除等等每个人存在差异,或者说跟我们大部分普通人没有关系,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啥;还有一个特殊的地方,附加扣除里面,有些人可能不是五险一金,而是五险两金、六险两金等等。

  起初,我只是对速算扣除数比较感兴趣,这东西怎么算出来的,有个猜想但是没有去验证,今天验证了一下,果然如此。

  要理解这个公式,还要从计算方法上面来看。纳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假设应纳税所得额=X,纳税金额=Y,则Y=基数1-速算扣除数=X*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

  从上面的速算扣除数公示来看,扣除的就是每个阶梯里面算多了的数据。举例1:X=20000,则Y=20000*20%-1410=2590。

  按纳税阶梯分别来看20000=3000+9000+8000,3个阶梯对应的税率分别是3%、10%和20%,其中只有8000应该按照20%税率纳税,上面的公示中3000和9000统一用20%纳税了,那就应该再减去多纳税的部分,3000和9000分别多纳税了(20-3)%和(20-10)%。所以上面的公示就是先统一按照20%纳税计算(20000*20%),再扣除多纳税的部分1410=3000*17%+9000*10%,相减得到2590。

  姑且将上面的计算方法称为方法1,很显然方法1并不是最原始的计算方法,因为分阶梯累计计算,最原始的计算方法显然应该是每个阶梯进行累加,而不是先算总数再来减去算多了的数,姑且将按阶梯累加的方法称为方法2,如下。

  与上面对应的完整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累加数,假设应纳税所得额=X,纳税金额=Y,则Y=基数2+速算累加数=(X-阶梯起点)*税率+对应速算累加数。如上面的举例1:X=20000,则Y=(20000-12000)*20%+990=2590。

  按纳税阶梯分别来看20000=3000+9000+8000,3个阶梯对应的税率分别是3%、10%和20%,分别计算3000*3%+9000*10%+8000*20%=2590。

  同样的,与上面对应的纳税阶梯表则如下,全年均是按月*12。

  两种方法对比。

  方法1:Y=基数1速算扣除数=X*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

  方法2:Y=基数2+速算累加数=(X-阶梯起点)*税率+对应速算累加数。

  可以看出两种方法不管是从税率表还是上面的公式来讲,都非常的类似,区别只是方法2要多做一次减法。这就是个存粹的数学公式简化问题,好比如计算99*5,大部分人可能不会直接硬算99*5=450+45=495,而是用99*5=100*5-5=495这样做个公式简化变形。

  虽然方法2更原始、更容易理解,但多的这一步我个人猜测就是呈现在众人面前不是它的重要原因,互联网时代、面向大众普及的一项内容,越是简单越容易被接受,一步之差以前有个案例,微信支付相比于支付宝支付被人诟病的一个地方就是它打开支付页面多了一步,当然现在已经有改善了。面向大众普及,需要面对不同背景、不同年龄、不同学历的人群,越简单越不容易出错。“更容易理解”可能不是个很大的优点,需要理解的人群可能有两种,一种是专业人群一种是我这样突然感兴趣的人,专业的人员肯定不需要他们考虑,我这种会对这玩意儿感兴趣的人可能也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之内,比如我,这都多少年了才突然冒出这个兴趣来并且自己去花点功夫就搞定了。

  没有“速算累加数”这个说法,这是我自己为了对比临时起的一个名字。

 

第二阶段 工资与纳税

  前面是我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感兴趣后去查资料得到的东西,但是它有点不直观,因为计算的起点是“应纳税所得额”,我们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每月/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工资才是最直观的。

  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本篇文字中只讲工资这一种收入,其他的如版权收入、投资收入等等的暂不考虑,毕竟挺复杂的有的甚至有其他税率表;附加扣除只考虑五险一金,其他的险和金不作考虑,毕竟我等大多数普通人遇不到;其他扣除和捐赠也不考虑,不是普通人玩的东西。

  从工资出发的话,就需要考虑五险一金和专项扣除了,但是这两个东西不同地方不同人员极大概率会不同,所以要做一些前提假设。

  深圳地区五险一金情况如下。

  缴费基数上下限是网上查询2023年的最新数据。缴纳比例这里有三点说明,一是医疗保险深圳职工有两档标准,2%是一档比例,二挡比例是0.2%,这里以一档为例,其他如居民医保、灵活就业医保暂不考虑;二是失业保险,有些地方比例是0.5%;三是公积金比例是个范围5%-12%,这里以12%为例。

  专项扣除情况如下。

  专项扣除全国是统一的标准,并且今年做了优化(增加),上面六档专项有时候称七档,是将“子女教育”分为了3岁以下哺育和3岁以上教育两档,但是扣除标准是一样的,都是2000/月/人,并且同一个小孩不可能同时享受这两个扣除,所以对本次理解不影响。

  举例2:深圳市某人月工资35000元,计算纳税金额。

  附加扣除部分,因工资高于五险缴费基数上限,则按上限缴纳共计2733.06,公积金没有超出上限,则按实际工资缴纳12%为4200,本项扣除共计6933.06。

  专项扣除部分,假设2个子女共扣除4000,夫妻各一半扣2000,房贷扣1000,赡养按约定分摊1500,其他暂不计算,本项扣除共计4500。

  按月,X=35000-5000-6933.06-4500=18566.94,阶梯第3级;

  则Y=18566.94*20%-1410=2303.39/月。

  按年,年薪42万,X=35000*12-60000-6933.06*12-4500*12=222803.28,阶梯第3级;

  则Y=222803.28*20%-16920=27640.66/年。按年计算没什么区别,就是按月乘以12,只是为了引出下面这个例子。

  举例3:年薪一百万,纳税多少。

  现在网上各种吹牛逼,动不动年薪百万啥的,那就拿出来计算一下吧。

  附加扣除部分,一百万/12=8333.33,均超出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限,则按上限扣除,本项扣除共7675.86。

  专项扣除部分,假设按举例2计算,扣除4500。

  X=1000000-60000-7675.86*12-4500*12=793889.68,阶梯第6级;

  则Y=793889.68*35%-85920=191941.39。约纳税19.19万,到手80.81万,综合税率19.19%。

  这个数据肯定不准,但是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准是因为他们这类人扣除数肯定不是这样的,比如附加扣除不会只有五险一金,极大概率会有年金、补充年金、补充公积金、补充保险等等乱七八糟的,再比如专项扣除是有很大操作空间的,其他扣除和捐赠方面大概率也有我等普通人不了解的东西。

  就拿专项扣除来说,buff叠满。子女教育,比如3个子女共计扣除6000/月,可以夫妻单方100%扣除;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资格教育按规定是可以同时报的,则按400*12+3600=8400/年;大病医疗,扣上限8万/年,虽然当年大病、全年继续教育、年薪百万同时发生感觉不太靠谱,但管他呢,先叠buff;房贷房租,老家房贷深圳房租,此项可以夫妻双方单方扣除2500/月;赡养,独生子女扣除3000/月。则专项扣除6000*12+8400+80000+2500*12+3000*12=226400。

  附加扣除不变的情况下,当然我也不知道怎么变,专项扣除叠buff时,X=1000000-60000-7675.86*12-226400=621489.68,阶梯第5级。

  则Y=621489.68*30%-52920=133526.90。约纳税13.35万,到手86.65万,综合税率13.35%。

  不准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收入上除了工资还可能有员工持股的分红、年度奖金等等。这个时候肯定会想到年终奖,那么引出下面一个部分。

 

第三阶段 年终奖和它的雷区们

  一步步了解到这里,自然而然的会想到年终奖,然后自然而然的会想到年终奖到底是合并工资纳税还是分开分别纳税更划算,这个网上有现成的结论,我就不展开了。

  工资+年终奖作为年总收入的情况下,计算出来年度X≤0的,合并计算;年度0<X≤3.6万的,都行;年度X>3.6万的,分开计算(存疑)。

  0和3.6万这两条线怎么来的,研究了一下,也很简单,就是纳税表阶梯第1级的应纳税所得额范围上限和下限。年终奖和工资纳税不一样,它没有起征点、没有各项扣除部分,所以单独计算时哪怕1块钱年终奖也要纳3分钱的税(3%),所以合并计算时X≤0意味着不用纳税,那么肯定比年终奖单独计算需要纳税划得来。X>3.6万意味着至少有两个税率(3%、10%……),如果分开计算除特殊情况下是有可能降低税率阶梯的,比如合并计算X按第6级税率,分开纳税可能就是工资X按第5级纳税、年终奖按第2级纳税。

  特殊情况是低工资高年终奖的情况,比如工资1万或更低、年终奖4万,单独计算时工资X可能为0不用纳税,但是年终奖要按第二阶梯纳税,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并计算时虽然仍然要按第二阶梯纳税,但是合并纳税金额低一些。雷区1。

  年终奖纳税是有雷区的,这个是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的,当时的我大吃一惊大感震撼并表示果然牛逼。详细了解后简单归纳一下,雷区主要分为两个类别,一个是上面提到的低工资高年终奖的情况,一个是年终奖金额在税率表阶梯线附近的情况,可能还有其他的情况是我暂时不知道的。那么雷区怎么产生的,简单了解了一下。

  年终奖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和对应速算扣除数以年终奖/12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关键词:对照月度税率表。

  举例4:年终奖4万元,计算纳税额。

  40000/12=3076.92,对照月度税率表,第2级税率。则Y=40000*10%-210=3790。

  单独来看可能看不出啥,以雷区1举例

  举例5:月工资1万,附加扣除2000、专项扣除3000,年终奖4万,计算纳税额。

  合并计算:X=10000*12+40000-60000-2000*12-3000*12=40000,第2级税率。

  则Y=40000*10%-2520=1480。

  分开计算:工资X=10000*12-60000-2000*12-3000*12=0,不用纳税;

       年终奖X=40000,40000/12=3076.92对应第2级税率,Y=3790。

       总Y=0+3790=3790。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同样X=40000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税成倍数的差别。还可以继续延伸,工资降低甚至低到起征点以下,年终奖继续拔高,这个差别会进一步拔高。原因就是速算扣除数不一样,简单来说就是年终奖搞了一次双标。

  税率表有年和月两种,其实两个没有本质区别,月的乘以12就是年的。然后年终奖的X采用年的、速算扣除数采用月的,双标造成了差距。如果不双标的情况下,有好有坏,如下。

  如果全按年,举例5中分开计算的,年终奖X=40000,对应年度税率表第2级税率,Y=40000*10%-2520=1480,跟合并计算没区别;

  如果全按月,举例5中分开计算的,年终奖X=40000,对应月度税率表第5级税率,Y=40000*30%-4410=7590,我觉得你会哭。

  雷区2,这个有点微妙,因为这个雷区是因为年终奖发到税率表阶梯线附近产生的,而阶梯线最低一档也有3.6万,你品、你细品、你细细品。

  举个例子,网上找的例子,我就不重新编了。

  举例6:甲发年终奖144000,乙发年终奖144001,丙发年终奖160500。分别计算年终奖到手金额。

  乙比甲年终奖多1块钱,到手金额少13199.2;丙比甲年终奖多16500,到手金额一样。就问你哭不哭吧。

  从后面两种计算方式来看,不双标的情况下不管是全按年、全按月都不会产生上面这种问题,虽然全按月算你会伤心,全按年算看起很好也确实很好、是被允许的,但是是有条件的,如下。

  Y=(工资+年终奖-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税率+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X*税率+年终奖X*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举例5中那样,工资X=0时,合并计算下年终奖实质就是不双标按年计算的,甚至于工资X<0时,合并计算下还会进一步降低,其实质上就是年终奖的二次分配,将年终奖的一部分分配给工资将“新工资X”提升到0,以此来实现“新年终奖”降低达到降税目的,这是合法的,是低工资人群的福音。

  但也不都是这样,当工资X>0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因为可能产生3个不同的税率和3个不同的速算扣除数。即合并X在年税表中查询的税率1,分开算时工资X在年税表中查询的税率2、年终奖在月税表中查询的税率3,以及它们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这里工资X+年终奖X=合并X。

  合并X≤3.6万,这个好说,合并和分开的3个税率都是3%,且3个速算扣除数都是0,所以此时合并或分开纳税的结果完全一致。

  合并X>3.6万,这个就复杂了。

  有高有低,3个税率和3个速算扣除数,具体的还要看实际情况,当然到了这里就只是一个纯数学问题了,算肯定是能算但是意义不大,特别是我这样临时起了研究兴趣的人去算这么多带小数点的数学计算,本人表示毫无兴趣可言。

  并且其本身也没多大意义,一个是年初的汇算清缴可以通过app直接分别计算出来自己的两个数据;一个是年终奖很高的那类人,公司一般会帮他们做年终奖的二次分配,以规避雷区2这种明明年终奖比别人高却到手比别人低的情况,和利用雷区1的思路(提高工资X到当前阶梯上限,降低新年终奖X)实现合法避税。网上有现成的二次分配方案和对应表格。

  第三阶段简单总结一下。

  工资X ≤ 0时,合并纳税;
  工资X>0时,合并X≤3.6万的,合并分开一样;
  工资X>0时,合并X>3.6万的,看具体情况,且建议年终奖二次分配来合法避税。

 

  到此结束。三阶段从最开始的一点兴趣逐渐深入了解,想知道的也基本知道了,再多的东西最好拿实例计算才比较明晰,拍脑袋凭空计算,又不是考试,匿了。Word文档竟然干到了11页,佩服佩服!!!

个人所得税及其相关的计算学习》有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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